浙江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第三章 监督管理

第二十六条

浙江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第三章 监督管理 第二十六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交通建设工程,应当按照分级监管原则进行监管。分级监管办法由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规定。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0-11-27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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