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以下简称省人大常委会)依法行使人事任免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等法律的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8-05-31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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