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省人大常委会设立代表与选举任免工作委员会。代表与选举任免工作委员会在省人大常委会及其主任会议领导下负责人事任免的具体工作。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8-05-31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