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三章 议案的提出和审议

第二十三条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三章 议案的提出和审议 第二十三条 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议案,在交付表决前,提案人要求撤回的,经主任会议研究,并征得多数委员同意,对该议案的审议即行终止。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0-11-27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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