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三章 议案的提出和审议 第二十二条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三章 议案的提出和审议 第二十二条 提案人可以在常务委员会全体会议、联组会议或者专门委员会会议上对议案作补充说明。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0-11-27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