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三章 议案的提出和审议 第二十条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三章 议案的提出和审议 第二十条 常务委员会全体会议听取提案人对议案的说明后,召开分组会议进行审议;必要时,召开联组会议进行审议。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0-11-27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