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二章 会议的举行 第十六条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二章 会议的举行 第十六条 常务委员会会议的内容,应当通过新闻媒介等途径,及时向社会公开。经主任会议决定,可以对常务委员会全体会议、联组会议进行视频直播。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0-11-27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