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 第七章 调查委员会 第五十九条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 第七章 调查委员会 第五十九条 调查委员会由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和委员若干人组成,由主席团在代表中提名,提请省人民代表大会全体会议通过。调查委员会可以聘请专家参加调查工作。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1994-03-05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