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企业商号管理和保护规定

第六条

浙江省企业商号管理和保护规定 第六条 申请登记的企业名称,其商号不得与浙江省知名商号相同或者近似。有投资关系的企业之间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1-07-3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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