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浙江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科技成果转化活动应当遵循科技创新规律和市场规律,发挥企业主体作用与政府引导作用,体现智力劳动价值分配导向,遵循自愿、互利、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保障参与科技成果转化各方主体的利益。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1-09-3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 查看《浙江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全部法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