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医疗保障条例

第三条

浙江省医疗保障条例 第三条 医疗保障应当坚持覆盖全民、城乡统筹、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可持续方针,遵循保障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权利与义务相对应、公平与效率相结合原则,统筹推进医保、医疗、医药联动改革。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1-03-26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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