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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南麂列岛国家级海洋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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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条
浙江省南麂列岛国家级海洋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浙江省南麂列岛国家级海洋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本条例自1996年10月1日起施行。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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