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实施细则 第七章 选举程序 第五十一条 浙江省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实施细则 第七章 选举程序 第五十一条 选区因特殊情况需要提前或者推迟选举日的,应当报请本级选举委员会同意。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1-03-26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