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实施细则 第七章 选举程序 第五十条 浙江省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实施细则 第七章 选举程序 第五十条 选举结果由本级选举委员会依法确定是否有效,并予以宣布。当选代表名单由本级选举委员会予以公布。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1-03-26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