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条例
第五章 监督的公开
第五十一条
浙江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条例 第五章 监督的公开 第五十一条 常务委员会可以通过常务委员会机关网站和新闻媒体公开征集监督议题。
常务委员会可以采取召开公民座谈会、监督听证会等方式,征求公民对监督议题的意见和建议。
常务委员会举行会议时,可以邀请公民旁听,也可以采取实时报道的方式,公开行使监督权的情况。
常务委员会可以采取召开公民座谈会、监督听证会等方式,征求公民对监督议题的意见和建议。
常务委员会举行会议时,可以邀请公民旁听,也可以采取实时报道的方式,公开行使监督权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