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条例
第三章 监督的方式 · 第二节 审查和批准决算,听取和审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第十八条

浙江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条例 第三章 监督的方式 第二节 审查和批准决算,听取和审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第十八条 常务委员会对计划的执行情况报告,重点审查下列内容:
(一)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主要指标的完成情况;
(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过程中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三)推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主要措施及落实情况;
(四)重大建设项目的实施进展情况;
(五)解决民生问题的措施落实情况;
(六)其他需要重点审查的内容。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08-11-28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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