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商品交易市场管理条例 第二章 市场举办 第六条 浙江省商品交易市场管理条例 第二章 市场举办 第六条 市场建设应当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市、县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方便居民生活的原则,结合本行政区域的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当地的食用农产品市场设置布局规划。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1-07-3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