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条例
第三章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实施

第十九条

浙江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条例 第三章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实施 第十九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加强土地用途管制,建立和完善耕地保护、节约集约用地的责任考核制度,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控制各类建设用地规模。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8-11-3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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