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地方立法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浙江省地方立法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地方立法活动,完善地方立法程序,提高地方立法质量,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深化法治浙江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和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6-01-28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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