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地方金融条例 第六章 附则 第五十二条 浙江省地方金融条例 第六章 附则 第五十二条 本条例自2020年8月1日起施行。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0-05-15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