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城市景观风貌条例 第一条 浙江省城市景观风貌条例 第一条 为了加强城市景观风貌规划设计和管理,营造美丽宜居环境,改善空间品质,彰显地域特色,提升城市发展软实力,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0-09-24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