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学前教育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浙江省学前教育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和规范学前教育,维护学龄前儿童、保育教育人员和学前教育机构的合法权益,提高学前教育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7-05-26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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