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办法 第二章 农业技术推广体系 第九条 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办法 第二章 农业技术推广体系 第九条 农场、林场、牧场、渔场的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应当认真做好本场农业技术推广工作,并加强与当地农业技术推广机构的协作,面向社会,积极开展推广农业技术的服务活动。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0-09-24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