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办法 第三章 农业技术推广人员 第十三条 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办法 第三章 农业技术推广人员 第十三条 农业技术推广机构的专业科技人员,应具有中等以上有关专业学历,或者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技术推广部门专业考核达到相应的专业技术水平。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0-09-24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