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开展反恐怖主义工作,适用本办法。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9-03-28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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