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办法 第七章 附则 第四十八条 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办法 第七章 附则 第四十八条 本办法自2019年5月1日起施行。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9-03-28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