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 第四章 道路通行规定 第四十五条 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 第四章 道路通行规定 第四十五条 教练用的大型载货汽车在教练时,车厢安装栏栅和固定座位后可以核载一至六名学员。轻型、微型载货汽车和正三轮摩托车车厢内不得载人。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4-11-28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