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广播电视管理条例 第二条 浙江省广播电视管理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广播电视台(站)的设立,广播电视节目的采编、制作、播放、传输以及广播电视工程与设施的建设等活动。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3-12-1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