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广播电视管理条例
第六章 附则

第四十六条

浙江省广播电视管理条例 第六章 附则 第四十六条 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的设置、生产、销售和进口,卫星电视节目的接收和使用,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3-12-1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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