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志愿服务条例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七条 浙江省志愿服务条例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七条 本条例自2018年9月1日起施行。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8-07-27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