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志愿服务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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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浙江省志愿服务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障志愿者、志愿服务组织、志愿服务对象的合法权益,鼓励和规范志愿服务,发展志愿服务事业,倡导奉献、友爱、互助、进...
第二条
浙江省志愿服务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开展志愿服务以及与志愿服务有关的活动,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
浙江省志愿服务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志愿服务,是指志愿者、志愿服务组织和其他组织自愿、无偿向社会或者他人提供的公益服务。
本条例所称志愿者,是...
第四条
浙江省志愿服务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志愿服务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政策和保障措施,合理安排志愿服务所需资金和资源,促...
第五条
浙江省志愿服务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精神文明建设指导机构(志愿服务工作委员会)应当建立志愿服务工作协调机制,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同做好志愿服务工作,加强...
第六条
浙江省志愿服务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共产主义青年团应当做好青年志愿服务工作,具体组织大型活动的志愿服务工作,配合民政部门做好志愿服务相关工作,参与志愿服...
第七条
浙江省志愿服务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七条 精神文明建设指导机构、民政部门应当组织国家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做好志愿服务宣传工作。
广播、电视、报刊...
第八条
浙江省志愿服务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八条 每年3月5日为浙江省志愿者日。
第二章 志愿者
第九条
浙江省志愿服务条例 第二章 志愿者 第九条 志愿者应当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参加与其年龄、智力、身心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有关志愿服务活动...
第十条
浙江省志愿服务条例 第二章 志愿者 第十条 志愿者可以将其身份信息、服务技能、服务时间、联系方式等个人基本信息,通过志愿服务信息系统自行注册,也可以通过志愿服...
第十一条
浙江省志愿服务条例 第二章 志愿者 第十一条 志愿者享有下列权利:
(一)自愿加入或者退出志愿服务组织;
(二)自愿选择与其自身情况相适应的志愿服务项目;
(...
第十二条
浙江省志愿服务条例 第二章 志愿者 第十二条 志愿者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履行志愿服务承诺并完成志愿服务工作;
(二)参与志愿服务组织开展的志愿服务活动时...
第三章 志愿服务组织
第十三条
浙江省志愿服务条例 第三章 志愿服务组织 第十三条 志愿服务组织可以依法采取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基金会等组织形式。
第十四条
浙江省志愿服务条例 第三章 志愿服务组织 第十四条 志愿服务组织招募志愿者应当通过志愿服务信息系统或者其他适当方式,公布与志愿服务项目有关的真实、准确、完整的...
第十五条
浙江省志愿服务条例 第三章 志愿服务组织 第十五条 志愿服务组织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制定、完善志愿服务工作制度;
(二)依照章程和宗旨组织实施志愿服务活...
第十六条
浙江省志愿服务条例 第三章 志愿服务组织 第十六条 区域性志愿服务组织、志愿服务行业组织应当加强行业自律,反映行业诉求,维护成员合法权益,培育、发展各类志愿服...
第四章志愿服务活动
第十七条
浙江省志愿服务条例 第四章志愿服务活动 第十七条 提倡在教育、科技、文化、卫生健康、体育、交通、旅游、社会保障、环境保护、司法等领域,以及在应对突发事件、大型活...
第十八条
浙江省志愿服务条例 第四章志愿服务活动 第十八条 志愿者可以参与志愿服务组织和其他组织开展的志愿服务活动,也可以自行依法开展志愿服务活动。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
第十九条
浙江省志愿服务条例 第四章志愿服务活动 第十九条 志愿服务组织为志愿者安排志愿服务活动,应当与志愿者的年龄、身心等条件相适应,与志愿服务项目所要求的知识、技能相...
第二十条
浙江省志愿服务条例 第四章志愿服务活动 第二十条 志愿者、志愿服务组织可以根据志愿服务对象的实际需要,主动为其提供力所能及的志愿服务。
需要志愿服务的组织或者个...
第二十一条
浙江省志愿服务条例 第四章志愿服务活动 第二十一条 志愿者、志愿服务组织、志愿服务对象之间可以根据需要订立协议,明确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约定志愿服务的内容、方式...
第二十二条
浙江省志愿服务条例 第四章志愿服务活动 第二十二条 民政部门可以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制定并实施对志愿服务组织负责人和志愿者的培训计划,组织开展相关法律法规、专门知...
第二十三条
浙江省志愿服务条例 第四章志愿服务活动 第二十三条 志愿服务组织安排志愿者参与可能发生人身危险的志愿服务活动前,应当为志愿者提供相应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为大型...
第二十四条
浙江省志愿服务条例 第四章志愿服务活动 第二十四条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利用志愿服务组织、志愿者或者以志愿服务组织、志愿者的名义进行非法、营利、违背社会公德以及与...
第五章 保障和激励
第二十五条
浙江省志愿服务条例 第五章 保障和激励 第二十五条 志愿服务组织和志愿服务活动的经费来源包括以下几方面:
(一)政府财政支持;
(二)社会捐赠、资助;
(三)...
第二十六条
浙江省志愿服务条例 第五章 保障和激励 第二十六条 鼓励组织、个人对志愿服务组织和志愿服务活动进行捐赠、资助。捐赠、资助的财产使用应当尊重捐赠者、资助者的意愿...
第二十七条
浙江省志愿服务条例 第五章 保障和激励 第二十七条 民政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做好志愿服务信息系统的维护、管理工作,保证其正常运行。
志愿服务信息系统为志...
第二十八条
浙江省志愿服务条例 第五章 保障和激励 第二十八条 志愿服务信息系统的运营和管理者应当按照规定管理志愿者、志愿服务组织和志愿服务对象的信息,不得泄露个人信息,...
第二十九条
浙江省志愿服务条例 第五章 保障和激励 第二十九条 鼓励企业和其他组织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有良好志愿服务记录的志愿者。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应当将志愿服务情...
第三十条
浙江省志愿服务条例 第五章 保障和激励 第三十条 对有良好志愿服务记录的志愿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和省有关部门可以采取优先安排志愿服务、免费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免...
第三十一条
浙江省志愿服务条例 第五章 保障和激励 第三十一条 省民政部门应当建立全省统一的志愿服务信用记录制度。志愿服务组织、志愿者伪造志愿服务记录或者违法从事志愿服务...
第三十二条
浙江省志愿服务条例 第五章 保障和激励 第三十二条 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将培养青少年志愿服务意识、志愿服务能力纳入素质教育内容。高等学校和高级中等学校应当鼓励学生...
第三十三条
浙江省志愿服务条例 第五章 保障和激励 第三十三条 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共产主义青年团、工会、妇女联合会、红十字会、残疾人联合会、科学技术协会、慈善行业组...
第三十四条
浙江省志愿服务条例 第五章 保障和激励 第三十四条 对在志愿服务事业发展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志愿者、志愿服务组织和其他组织、个人,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有关部门按...
第三十五条
浙江省志愿服务条例 第五章 保障和激励 第三十五条 志愿者、志愿服务组织、志愿服务对象在志愿服务活动中发生争议的,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等途径解决,也可以依...
第三十六条
浙江省志愿服务条例 第五章 保障和激励 第三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