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志愿服务条例 第三章 志愿服务组织 第十三条 浙江省志愿服务条例 第三章 志愿服务组织 第十三条 志愿服务组织可以依法采取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基金会等组织形式。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8-07-27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