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志愿服务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浙江省志愿服务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开展志愿服务以及与志愿服务有关的活动,适用本条例。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8-07-27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