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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志愿服务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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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
浙江省志愿服务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浙江省志愿服务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开展志愿服务以及与志愿服务有关的活动,适用本条例。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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