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无线电管理条例 第九条 浙江省无线电管理条例 第九条 禁止伪造、变造、转让、出租、出借无线电频率使用许可证或者无线电台执照。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7-09-3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