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无线电管理条例》

地方性法规 发布:2017-09-30 共 26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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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浙江省无线电管理条例 第一条 为了加强无线电管理,维护空中电波秩序,有效利用无线电频谱资源,促进无线电事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和有关法... 第二条 浙江省无线电管理条例 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使用无线电频率,设置、使用无线电台(站),生产、进口、销售无线电发射设备,建设和保护无线电管理技术设施,以及相关监... 第三条 浙江省无线电管理条例 第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无线电管理技术设施建设与保护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强无线电监测体系和监测能力建设,支持无线电新技... 第四条 浙江省无线电管理条例 第四条 省无线电管理机构负责本省行政区域内除军事系统外的无线电管理工作。 省无线电管理机构在设区的市设立的派出机构依照本条例规定和省无线电... 第五条 浙江省无线电管理条例 第五条 新闻出版广播电视、海洋与渔业等有关部门,按照规定职责负责本系统(行业)无线电管理的有关工作。 第六条 浙江省无线电管理条例 第六条 单位或者个人需要使用无线电频率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向国家或者省无线电管理机构申请取得无线... 第七条 浙江省无线电管理条例 第七条 单位或者个人需要设置、使用无线电台(站)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向国家或者省无线电管理机构申... 第八条 浙江省无线电管理条例 第八条 申请使用无线电台识别码(含呼号)、业余无线电台识别码(含呼号)的,应当具有明确、具体的用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具备相应的操作技术能... 第九条 浙江省无线电管理条例 第九条 禁止伪造、变造、转让、出租、出借无线电频率使用许可证或者无线电台执照。 第十条 浙江省无线电管理条例 第十条 新闻出版广播电视、民航、公众移动通信等设置、使用无线电台(站)较多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无线电台(站)具体管理制度,确定管理人员,保... 第十一条 浙江省无线电管理条例 第十一条 进行体育比赛、科学实验等活动,需要携带、寄递依法应当取得型号核准而未取得型号核准的无线电发射设备临时进关的,应当向省无线电管理机... 第十二条 浙江省无线电管理条例 第十二条 销售依法应当取得型号核准的无线电发射设备的,应当自设备销售之日起三十日内将销售者和购买者的姓名或者名称、销售的无线电发射设备的型... 第十三条 浙江省无线电管理条例 第十三条 无线电管理机构应当会同产品质量监督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生产、销售无线电发射设备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四条 浙江省无线电管理条例 第十四条 无线电管理机构接到无线电台(站)受到有害干扰的报告后,应当及时排查,采取措施消除有害干扰。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协助无线电管理机构做... 第十五条 浙江省无线电管理条例 第十五条 省无线电管理机构、省发展和改革部门根据国家无线电管理规划和本省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编制全省无线电管理技术设施建设规划。 省无线电管... 第十六条 浙江省无线电管理条例 第十六条 无线电管理技术设施建设应当与无线电管理工作需求相适应,符合国家和省有关建设规范和技术要求的规定;与通信、市政等基础设施及其附属设... 第十七条 浙江省无线电管理条例 第十七条 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等应当支持无线电管理技术设施建设,有关市政设施、公共设施应当向无线电管理技术设施建设开放。 无线电管理技... 第十八条 浙江省无线电管理条例 第十八条 无线电管理机构依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设置无线电管理技术设施保护标识,并公布保护电话。 建设项目施工、运营或者植树造林等活动,应当... 第十九条 浙江省无线电管理条例 第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法律、行政法规已有法律责任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条 浙江省无线电管理条例 第二十条 违反本条例第九条规定,伪造、变造、转让、出租、出借无线电频率使用许可证或者无线电台执照的,由省无线电管理机构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 第二十一条 浙江省无线电管理条例 第二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条第二款规定,设置、使用无线电台(站)的单位或者个人未建立自检制度的,或者未按照规定报告上一年度无线电频率使用和... 第二十二条 浙江省无线电管理条例 第二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二条规定,办理销售备案时弄虚作假的,由省无线电管理机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三条 浙江省无线电管理条例 第二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八条第二款规定,未与已建成的固定无线电监测台(站)保持国家规定的安全间距的,由省无线电管理机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 第二十四条 浙江省无线电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无线电管理机构、新闻出版广播电视、海洋与渔业等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无线电管理工作中有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行为的,由有... 第二十五条 浙江省无线电管理条例 第二十五条 本条例所称无线电管理技术设施,是指利用技术手段执行无线电管理任务的各类设施(含附属设施),包括固定、移动无线电监测台(站),无... 第二十六条 浙江省无线电管理条例 第二十六条 本条例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