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无线电管理条例 第二十二条 浙江省无线电管理条例 第二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二条规定,办理销售备案时弄虚作假的,由省无线电管理机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7-09-3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