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村经济合作社组织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浙江省村经济合作社组织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稳定和完善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维护村经济合作社及其社员的合法权益,促进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根据宪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0-07-31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