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森林消防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浙江省森林消防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森林消防工作贯彻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积极扑救、有效消灾的方针。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09-11-27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