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气象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浙江省气象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鼓励和支持气象科学技术研究、气象科学知识普及,培养气象人才,推广先进的气象科学技术,保护气象科技成果,加强气象合作与交流,发展气象信息产业,提高气象工作水平。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0-11-27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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