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水资源条例 第二十五条 浙江省水资源条例 第二十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支持节水产业发展,培育节水社会组织,推广合同节水等服务模式,引导全社会参与节约用水。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0-09-24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