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水资源管理条例 第三章 水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 第二十一条 浙江省水资源管理条例 第三章 水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 第二十一条 水电资源的开发应当符合规划。水电资源的开发使用权可以通过招标等方式取得。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7-11-3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