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河道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浙江省河道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河道管理,保障防洪安全和排涝通畅,改善水生态环境,发挥河道的综合功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0-11-27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