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沿海船舶边防治安管理条例 第二十五条 浙江省沿海船舶边防治安管理条例 第二十五条 本条例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浙江省沿海船舶边防治安管理规定》同时废止。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2-11-2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