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测绘地理信息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浙江省测绘地理信息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从事测绘地理信息活动应当执行国家规定的测
绘地理信息技术规范和标准。
省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可以会同省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根据本省测绘地理信息事业发展的需要制定省测绘地理信息标准。省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可以制定省测绘地理信息技
术规范。
绘地理信息技术规范和标准。
省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可以会同省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根据本省测绘地理信息事业发展的需要制定省测绘地理信息标准。省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可以制定省测绘地理信息技
术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