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测绘地理信息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浙江省测绘地理信息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负责
本行政区域测绘地理信息工作的统一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按照本级人民政府规定
的职责分工,负责本部门有关的测绘地理信息工作。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9-03-28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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