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港口管理条例
第七章 附则

第五十五条

浙江省港口管理条例 第七章 附则 第五十五条 港口深水岸线,是指沿海、各入海口门、主要入海河流感潮河段等水域内适宜建设各类型万吨级以上泊位的港口岸线和除沿海港口岸线以外的河流、湖泊、水库等水域内适宜建设千吨级以上泊位的港口岸线(含港口总体规划确定的维持港口正常运营所需的有关水域和陆域)。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0-11-27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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