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湿地保护条例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一条

浙江省湿地保护条例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法律、行政法规已有法律责任规定的,从其规定。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2-05-3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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