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物业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浙江省物业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的物业管理、使用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条例。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09-11-27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