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浙江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生活垃圾管理遵循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简便易行的原则,建立健全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全程分类体系,推动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0-12-24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