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五条 浙江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五条 矿产资源的勘查、开发利用和保护,必须符合矿产资源规划,坚持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相统一的原则,确保矿产资源科学、合理利用。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3-12-1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